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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斯科科技集團(宜昌)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物菌劑及生物有機肥項目
迪斯科科技集團(宜昌)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物菌劑及生物有機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意見
迪斯科科技集團(宜昌)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物菌劑及生物有機肥項目2020年12月開工建設,2021年6月主體工程與配套環保工程已經完成,具備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枝江市董市鎮姚家港化工園迪斯科科技集團(宜昌)有限公司內西南側。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土建施工:新建1棟生產廠房、廠房內外地面及道路硬化,噴淋塔循環水池施工;設備安裝:生產廠房內安裝翻堆機、皮帶機、造粒機、噴淋塔廢水儲罐和酵母液儲罐等生產設備,發酵車間鋪設地暖管道,配套安裝除臭洗滌塔、噴淋塔廢水管線和布袋除塵器。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廣安博強環??萍加邢薰境袚卷椖康沫h境影響評價工作。2020年11月下發了關于《迪斯科科技集團(宜昌)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生物菌劑及生物有機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項目于2020年12月動工,2021年6月項目主體工程及配套設施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驗收條件。項目竣工后開始進行試運行,項目試運行期間無環境投訴、違法和處罰記錄。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檢查核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生產工藝及裝置、地點(含總平面布置)和環境保護措施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一致,未發生重大變更。可以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無廢水排放,噴淋塔更換的廢水全部作為發酵補水回用。項目不新增員工,生活污水無變化。
2、廢氣
本項目惡臭廢氣主要來源于發酵過程。生物有機肥原料為蘑菇渣、谷糠粉、煙梗在發酵過程中會產生含硫化物、氨類的惡臭氣體。發酵車間內設有引風和收集系統,尾氣經收集后通過6套噴淋塔洗滌后再分別經6根16m排氣筒排放,車間廠房密閉生產,單套風量為14000m3/h,剩余未收集部分通過車間以無組織形排放。投料口設有集氣罩,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管道輸送至布袋除塵器處理,由20m高排氣簡排放,風機風量為14000m3/h,剩余未收集部分在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3、噪聲
本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來源于風機、擠壓造粒機、噴淋塔等設備噪聲。
對加油泵和風機的運行噪聲采取隔聲降噪、柔性連結和基礎減震措施。對進出車輛限速、禁鳴管理。在實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減輕生產噪聲的影響,經廠房墻壁的阻隔消減、距離衰減后,生產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對周圍的聲環境影響符合環境質量要求。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廢包裝袋售給枝江楚天塑業有限公司作為原材料處理。投料車間內地面沉降粉塵為生產原料,主要是谷糠殼、蘑菇渣,定期清掃收通過投料口添加至生產系統。
四、環境保護設施效果
驗收監測期間,各環保設備運行正常,投料區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后顆粒物排放量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發酵區6套噴淋洗滌塔通過噴淋吸收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氨與硫化氫,處理后排放速率與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中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惡臭氣體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二級標準要求。廠界四周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固體廢物均能夠得到有效處置。
五、驗收結論
該項目在階段性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中要求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根據驗收監測數據顯示,該項目各監測因子均能達標;該項目廠界噪聲達標;固體廢物均妥善處置;總量控制指標滿足環評批復要求。此外,建設單位制定了相應的環境管理制度和設備運行管理規程,且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九項驗收不合格情形。因此,該項目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
六、驗收后續工作
1、按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細化項目變動情況說明。
2、核實噴淋塔廢水產生量及水平衡。
3、補充廠界無組織臭氣濃度達標分析,核實污染物排放總量。
4、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管理力度,確保長期穩定運行。
七、驗收人員信息
參加驗收的單位及人員信息詳見會議簽到表。
迪斯科科技集團(宜昌)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